借閱證的使用規(guī)定
發(fā)布時間:2016-04-13
借閱證的使用規(guī)定
1. 圖書館借閱證是讀者在館內借閱文獻,,進行上機的有效證件。
讀者進入圖書館應隨身攜帶有關證件,,按相關規(guī)定使用,,并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檢查。
2. 讀者借閱證由圖書館按照有關規(guī)定統(tǒng)一發(fā)放和管理,。
3. 辦證須知:
(1)辦證須持本人本縣身份證(或戶口?。┰蛷陀〖凑請D書館相關程序進行辦理,。
(2)辦證需繳納押金100元,,初次辦理免收辦證工本費,實行一人一證一卡,。
(3)外地讀者辦證還須提交單位證明或繳納雙倍押金,。
4. 借閱證掛失及補辦:
(1)讀者對借閱證要妥善保管,不應隨意亂放,。讀者借閱證遺失后,,應立即到圖書館服務臺掛失并申請補辦手續(xù)。掛失前所有被借圖書由借閱證所有人承擔責任,。
(2)因條碼損壞更換借閱證需交納工本費5元,;遺失后補辦借閱證需交納工本費 10元。讀者補發(fā)新證后,,如原證找回應立即將舊證交回辦證處,。如新舊證同時使用,從重處以50元以上違規(guī)費,。
5. 退證:
(1)退證的讀者,,必須將本人所借書刊全部歸還,并交清欠款,,方能辦理退證,。
(2)退證須持本人辦證身份證或戶口薄,待管理員核實無誤后方可退證并歸還相應押金,,若借閱證遺失,,需交10元補證費